从航班上移除乘客并非"随乘务组任意决定",而只能依据法律规定的理由。这些理由共有八条,列于《航空法》第107条,双方了解这些理由都是有益的。

八个原因

1. 违反护照、海关、卫生及其他相关运输规定。国际航班还需遵守出发国、目的地国或过境国的相关规定。

2. 拒绝遵守联邦航空法规的要求。

3. 患有需要特殊运输条件、可能危及乘客本人或他人安全(需出具医疗证明)、或者造成他人混乱和无法消除的不便的疾病。

4. 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尺寸和条件支付行李运费。

5. 拒绝支付随行儿童的客票费用。

6. 违反机上行为规范,对飞行安全或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威胁,以及不听从机长指令。

7. 手提行李、托运行李或货物中含有禁止运输的物品或物质。

8. 残疾旅客未按时到达指定的集合点,该旅客使用自己的电动轮椅,且轮椅电池可拆卸,如果该旅客已获知集合信息。此条款于 2025 年新增。

对乘客有利的首要规则

该条文第1.1款的表述则简短而直接:证明合同终止理由存在的举证责任由承运人承担。

因此,默认情况下是没有依据的。不是乘客解释为什么不能将其移走,而是航空公司证明了移走的原因。在实践中,这意味着文件和事件记录对您有利。

关于健康问题:法律要求提供医疗证明,而不是接待人员的印象。其中还有一项规定——承运人无权将为残疾乘客提供的、其有义务提供的服务归类为"特殊运输条件"。

什么时候退款

第107条第3款列举了应予退还的情形:即第1、2、4、5、7和8款。

按照可退票价,退款时将扣除百分之二十五的票价作为违约金,以及承运人实际发生的费用。减免违约金是承运人的权利,而非义务。

两种没钱的情况

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,返回列表中缺少第 3 项和第 6 项。

这是需要特殊条件或威胁安全的一种健康状况,以及违反机上行为规则且不服从机长指令的情况。

也就是说,因行为不当而被取消的飞行,该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不会退还任何款项。这也许是整篇文章中最昂贵的一句话,那些认为机上冲突是"无后果谈话"的人应该牢记这一点。

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

行李。第四个理由——拒绝支付运输费用。在值机柜台因超重产生的纠纷,正式来说可能导致取消航班,但机票费用会退还,但要扣除四分之一的费用以及其他开销。

文件。在国际航班上,首要原因最常出现:护照有效期不足、缺乏过境国签证、不符合卫生要求。

违禁物品。第七条不区分故意与否:所携带物品或物质是否处于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才是关键。

行为。第六条是唯一一条其措辞与飞行安全威胁和机长命令挂钩的条款。这就是为什么在空中与机组人员争论是徒劳的:他们的命令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。

如果你被解雇

首先。固定基础。询问具体是哪个条款做出的决定——这个决定必须具体。

第二。保留一切:机票、登机牌、通信记录、员工姓名。承运人将负责证明事由,而您的材料将对他们不利。

第三。查看您的情况是否属于退款理由。如果符合,则要求退款,扣款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加上实际支出。

第四。不要在不明白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字。仓促行事对您不利。